論禁食

禁食的操練在基督教內有著深遠的傳統。聖經充滿著禁食的實例,耶穌基督親自教導禁食的意義,亦是實踐這方面的典範。歷代敬虔的人都籍著禁食去親近神。

禁食的作用

基督徒的禁食不是單純地在某些日子暫時停止進食,而是使禁食者在禁食期間得以將注意力完全放在神身上:

  • 在神面前認罪悔改(約拿 3:5, 10;尼希米 1:4-7)
  • 靈命更新
  • 為重要的決定尋求神的指引(士師記 20:26-28;使徒行傳 13:1-3)
  • 為某一特定需要而專心禱告(以斯拉記 8:21)
  • 堅持操練去克服肉身的邪情私慾(林前 9:27)
  • 得以進行屬靈爭戰

基督徒的禁食並不是:

  • 贖罪或賺取神的愛的代價
  • 得以勉強神去作成某些事
  • 要去顯示或證明你是多麼屬靈
  • 瘦身或改善健康的好方法

禁食的種類:

  1. 部分禁食:祗禁某些食物,例如肉類和甜食,而非全部食物
  2. 全面禁食:除了水和果汁
  3. 非食物類的禁食:例如停止看電視和玩電動遊戲等

禁食前的準備:

  • 飲大量的流質
  • 預期身體會變得較疲累和感覺體溫較低
  • 較長期的禁食前需要較平常更充分的休息
  • 若你經常飲用含咖啡因的飲料,你可能會頭痛
  • 禁食的長短應量力而為。若禁食超過一天就可能影響你的健康,健康的人仕應在決定禁食前尋求醫生指引

禁食以外的重要作為:

  1. 將因禁食而剩餘的金錢和時間獻給神
  2. 禁食期間要預留額外的時間專心禱告和默想,否則你只是為節食而禁食

如何終結禁食期:

通常應該以等同於禁食期一樣長短的時間來逐步回復你通常的飲食習慣,尤其你禁食的時間超過一天以上。

受苦期

受苦期是要藉著自我反省及懺悔來紀念基督於受難節的死亡,和在復活節的復活。這是指復活節前的四十天,不包括禮拜日。受苦期的第一天就是聖灰日禮拜三。

受苦期合乎聖經?

聖經沒要求基督徒實踐受苦期,但受苦期中的各樣操練完全基於聖經的原則,可使我們獲益良多。古時候受苦期的三個做法是:

  1. 藉著認罪悔改的禱告去體認基督受死的深層意義。
  2. 禁食為的是要完全專注於神。
  3. 幫助貧困人。

所有這些都屬聖經的要求。禁食可維持一至三天,但從主復活後第四世紀開始,四十天的禁食期已被廣泛實踐。

像任何靈性操練,神不會因履行受苦期的做法而接納我們。只有懷著對基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的信心,我們才會蒙神接納(弗2:8-9)。靈性的操練,是神藉此在我們生命中作工,助我們靈里長進成熟,效法基督的模樣(弗 4:13, 羅 8:29)。因此這些操練是於我們有利的,而並非從神里“賺”取任何東西。

如何實踐受苦期?

我們應視受苦期為一個機會,反思基督死亡的意義,檢察我們的心思,以及認罪,這會是一段靈性潔淨更新的時間,而不是我們必須遵守的“律法”。基於受苦期的歷史,我們可嘗試在以下三方面操練:

  1. 禁食
    • 為主放棄一些東西,禁食不能從神里“賺”取東西,反之,學習將食慾擺下,完全專注於神。
  2. 祈禱和默想
    • 閱讀福音書中基督被捕,受審,被釘十字架的經文。反省祂的痛苦,正代表著那深博的愛。反復省察祂為我們的罪付出代價之大!請抽時間來認罪悔改禱告,為靈性來個“大掃除”。
  3. 利用禁食省下的飯餐錢去幫助窮人,考慮參與義工。你如何將基督的愛向他人分享呢?